记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法治人物”王培刚 初心不改 矢志不渝 2023年07月04日

“一本改革账,一盘同心棋,你是求实创新的践行者,你是敢于担当的行动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职,无私奉献,推动我区司法体制改革落地见效!”这是评委会写给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法治人物”王培刚的颁奖词。

王培刚,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一级调研员,自治区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他先后获得“全区党委系统督查工作先进个人”“全区驻村工作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三次荣立三等功,多次受到嘉奖。

1996年7月,作为优秀大学毕业生积极响应国家号召,王培刚被选拔分配到那曲工作,先后在那曲县、嘉黎县、申扎县从事基层公安工作16年。其间,他积极创新基层公安工作机制,倡导策划一系列公安警务体制改革,制定的《岗位考评制度》《星级评定制度》在那曲公安机关推广执行。在办案过程中,他秉公执法、不徇私情,凭借丰富的侦办经验,直接指挥或参与侦破各类刑事案件近百起,依法查处治安行政案件300余起,参与重大节庆活动安保和救灾救困工作100余次。

作为一名公安民警,王培刚始终牢记“人民公安为人民”的铮铮誓言,曾先后两次参加抢救溺水群众,面对冰冷湍急的河水,总是第一个挺身而出,有力地保护了农牧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给他留下了久治不愈的腿疾。

2012年,王培刚被选调到区党委政法委从事执法督察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本着“监督有力、为民解忧,协调及时、心系百姓”的准则,十年来,他接待群众来信来访360余次、510余人次,督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180余件,调处了大批初访矛盾,推动化解多起涉法涉诉信访积案。

2014年,我区启动司法体制改革工作,从制定总体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到全面协调推进,王培刚紧紧围绕“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规范司法权力运行,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大胆探索、出谋划策、全程参与,为全区司法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贡献了积极力量。

2019年,自担任区党委政法委法治处处长,区法学会党组成员、秘书长以来,王培刚全力打造我区“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等活动品牌,积极组织法学专家对重点领域开展法学理论实践研究。通过他的不懈努力,司法体制和社会治理改革在我区落地落实,先后筹备召开专题会议9次,起草各类文件200余份,回复意见建议25件。对《西藏自治区平安建设条例》《西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等立法工作提出审慎修改建议。

2021年,王培刚组织自治区法学会成功承办了第七届“中国民族区域法治论坛”,形成了一批高质量的法学理论研究成果,得到了区党委、中国法学会及友邻省(区市)法学会的一致好评。

近年来,围绕法治建设、政法改革、法学会等职责任务,王培刚协调督导我区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完成或取得重大成果94项,协调指导法检两院做好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等“四个委员会”换届组建及调整工作,积极协调推进自治区以下法院检察院财物统管改革工作,为推进我区加快构建科学合理、规范有序、权责一致的执法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作出了贡献。

站在新起点,更待新作为。从事政法工作27年来,王培刚始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默默无闻,无私奉献,矢志不渝地在政法战线上履行好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为平安西藏、法治西藏建设燃烧着青春和热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