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员正在工地排查矛盾纠纷。图由拉萨市司法局提供
近年来,拉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基础性作用,以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推动人民调解工作新发展。记者了解到,全市调解组织充分发挥人民调解职能优势,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常见、多发矛盾纠纷化解的同时,聚焦劳资、环保、交通等重点领域,加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做到“应排尽排,应调尽调”,切实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近三年来,调解矛盾纠纷1734件,成功率达95%。
建立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近日,林周县司法局边交林司法所联合多个部门成功破解了一起疑难复杂纠纷难题,得到了当事人的由衷感谢。
2022年4月,林周某公司与边交林乡政府达成协议,租赁当杰村22000多平方米的土地用作食用菌基地,边交林乡政府只提供场地,所有设施设备、经营管理均由林周某公司自行承担。印某是林周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8月,因特殊情况,印某一直待在江苏老家无法外出,便未按时给工人结付务工和材料费用。
2023年3月8日,张某等四人前往林周县信访局反映印某拖欠他们1478081元欠款,3月17日,食用菌基地工人李某到边交林乡政府反映印某拖欠他们10名民工工资和材料费共计27万元,经林周县信访局和边交林乡政府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了还款协议。经边交林司法所进一步了解,该公司在前期支付的款项基础上,仍拖欠李某等43名民工工资和班组材料费用共计1379887元。于是,该司法所联合边交林乡政府、信访局、劳动局、派出所和项目单位经信局共同介入调解,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和信访调解有机联动。同时,充分发挥援藏律师和包乡法官的工作优势,积极与农民工沟通对接授权事宜,免费为其提供法律服务,有效保障合法权益。经多次协商调解,于4月12日,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再次签订协议,并进行了司法确认。
为严防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再次发生,林周县边交林司法所所长高阳阳介绍,下一步,司法所将充分发挥法治参谋助手作用,定期排查辖区项目建设的合同签订情况,特别是民工是否签订用工合同,并进行审查,提前避免纠纷风险。同时,将加强对承包公司的工作指导力度,定期检查工人管理、工资发放、打卡签到等情况。在纠纷调解成功后,双方签订协议时,如一方当事人不能及时兑现,将引导双方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
此外,将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不断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纠纷靠法的法治氛围。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整合统筹法律服务资源,充分发挥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特点和优势,积极协调推动包乡法官、援藏律师、村(居)法律顾问、“法律明人”参与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建立程序衔接、优势互补、协作配合的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将健全完善“纵向四级”(县、乡、 村、行业)“横向五联”(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信访调处和法律服务)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网络,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揽子调处、全链条解决”,真正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把问题解决在本地、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全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全覆盖
近年来,拉萨市司法局立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加强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建设,选优配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推动人民调解机制建设向纵深推进,人民调解工作亮点纷呈、成效明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拉萨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全市村(居)和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实现了全覆盖,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普遍建立。目前,全市有人民调解组织425个,村调委会228个,社区调委会53个,乡镇调委会49个,街道调委会16个,企事业调委会26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45个,其他调委会9个。组建1个市级、8个县(区)、65个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工作指导中心,构建三级调解中心,设立2521个调解小组,每个调解小组设立了一名纠纷信息员。
全市坚持选聘结合、专兼结合、拓宽选任渠道,丰富选任方式,注重吸收退休法官、专业人士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律师、法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设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四支队伍,组建市级律师团、师资团、志愿者团、专家团共85人,组织法律服务人员指导和参加疑难复杂纠纷调解,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处理好信访问题和群体性事件。同时,重视加强对调解员的业务培训,采取分级分类培训。目前,全市有人民调解员2854人。
该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拉萨市司法局将进一步争取拉萨市委、市政府重视和支持,在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中明确各部门单位的职能定位、工作规程和衔接程序。司法行政机关切实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配合构建多元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运用社会力量,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进一步完善调解员的选任机制,推动人民调解组织专业化建设。
划拨专项经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在维稳任务较重、矛盾纠纷多发的乡镇(街道)配备2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其他乡镇(街道)配备1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积极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人民调解方式解决矛盾纠纷。推进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进一步完善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联动体系,完善多元参与、多方联动和纠纷导入机制。突出《人民调解法》实施、调解技巧、文书制作等培训,促进提高人民调解员法律素养。充分利用各种法律宣传渠道,为人民调解员讲授法律知识,传授办案经验,解答有关法律政策方面的疑难问题,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记者 梁兰 实习记者 次旦央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