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娄梦琳)近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公布的交通违法数据中显示,今年7月份,拉萨市交通违法行为前三名分别是:
违法停车行为共查处16321起,在所有道路违法行为中占比18.61%。
此类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相关规定。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14218起,在所有道路违法行为中占比16.22%。
此类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相关规定。
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共查处6206起,在所有道路违法行为中占比7.08%。
此类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相关规定。
拉萨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守护平安人生,每一个交通参与者都应该时刻牢记道路交通安全知识,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出行、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