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忠实履职中助推高质量发展 2023年08月07日

“一致通过!”

今年3月31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查批准了《山南市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这是全区首部规范和促进城乡社区治理的地方性法规,对于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近年来,山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自治区党委关于着力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的具体工作安排,成立了服务“四个创建”、助推“走在前列”领导小组及立法、监督、代表工作、自身建设4个专项组,每年进行4至5件立法和具有法规性质的决定以及30多项监督工作、20多项代表工作,积极履行法定职能,充分发挥人大作用。

紧扣凝心聚力,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强化担当力量

坚持创新驱动,把创新引领人大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在全区率先制定城乡社区治理促进条例、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利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对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坚决反对分裂破坏活动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塑文明新风等方面作出规定。

坚持上下联动,每年市县乡三级人大一同开展“民族团结进步雅砻行”活动,认真落实民族团结进步“九进”要求。对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宗教事务条例和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坚持合力推动,在全体人大代表中持续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学习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民族团结、从我做起”活动,并对代表进行设岗定责,每名代表从8个岗位中选3至5个,其中“民族团结岗”必选,全市5000多名各级人大代表共认领岗位2万多个,每个岗位每年至少做一件事情或开展一次活动。

紧扣第一要务,为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区注入法治力量

把法定职能做得更实。每年的监督工作安排中经济社会发展占比大,如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债务管理、产业振兴等专项工作报告,对统计法、乡村振兴促进法等开展执法检查,对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深入调研。

把问题导向抓得更紧。每个监督工作报告都要形成问题清单,按照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分类,每年第一季度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办理上年度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2022年交由市政府办理的18件审议意见中包含83条意见建议已全部落实到位,326条问题清单已完成整改297条,完成率91.1%。

把民生实事干得更好。从2022年开始在全市县乡人大全面推开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不断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主责、代表票决、群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把关乎民生的“关键小事”有机嵌入人大代表票决制后,已成为山南基层人大工作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标配”。2023年,票决出民生实事项目158个、涉及资金约2亿元。

紧扣绿色发展,为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提供坚强力量

切实做到立法跟进。近年来制定出台了《山南市城乡绿化条例》《山南市砂石料开采管理条例》《山南市实施河长制湖长制条例》,还制定出台了《山南市雅鲁藏布江保护条例》《山南市羊卓雍错保护条例》《山南市沙棘林保护条例》,实现了“一江一湖一树”保护法治化。

切实做到监督推进。探索实践思想认识深入化、方式运用综合化、问题查摆清单化、跟踪督促机制化、强基固本常态化的监督工作“五化法”,每年听取审议市政府关于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等专项工作报告,对环境保护法、森林法、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

切实做到代表共进。组织代表对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进行视察、调研,认领“生态文明岗”“环境治理岗”等岗位并认真履职尽责,在全体人大代表中开展“弘扬生态文明、建设美丽山南”活动。

紧扣法治强边,为创建国家固边兴边富民行动示范区贡献人大力量

聚焦“法”字下功夫,坚持屯兵和安民并举、固边和兴边并重,牢固树立国家意识、国门意识、国防意识,市人大常委会召开法治强边工作座谈会,对各级人大特别是涉边县乡人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聚焦“强”字下功夫,听取审议边境小康村建设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对边境产业、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情况进行深入调研。

聚焦“安”字下功夫,对国防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进行执法检查,扎实推进边境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广大人大代表特别是涉边县乡人大代表认领“稳边兴边岗”,大力激发各级人大和人大代表在守土固边方面发挥表率带头作用。

前景无限好,奋进正当时。山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以依法助推“四个创建”为己任,积极主动履行法定职能,充分激发人大代表力量,为山南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