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次吉)12月5日,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阶段性成果新闻发布会召开。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并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今年以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的安排部署,紧扣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和加快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要求,围绕打造西藏一流的营商环境,明确提出了包括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在内的工作要求。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张雪原介绍,按照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今年4月份全区成立6个专项组,统筹推进营商环境建设,其中法治环境专项组由14家成员单位组成。法治环境专项组成立后,全面对标发达地区、先进省份和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先进经验,14家成员单位集中推出了《法治环境专项组正在重点推进的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六大类 50项工作举措》(以下简称《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阶段性完成时限为今年年底,并长期坚持、动态调整。
张雪原表示,《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是我区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建设、创建高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是实现“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的实际行动,是打造“高质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举措。《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坚持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同向发力这条主线,贯穿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强化制度供给、执法规范、司法公正、诚信守法,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利益关系和合法权益,以规则之治稳定市场主体预期,全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让市场主体切实感受到法治服务保障的力度和温度,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安全感。
《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首先是贯彻落实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中涉及法治环境的3项指标,分别是办理破产、执行合同、保护中小投资者。其次是立足西藏实际,从全面依法治藏的高度,将营商环境建设纳入法治政府重要内容和法治督察重要范畴,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再次是从加强营商环境立法保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挥刑事司法保护以及普法、调解、律师等公共法律服务等职能,形成了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环节一体发力的机制,形成了一揽子的优化我区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框架体系。
“为持续抓好《西藏自治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落实落地,法治环境专项组14家成员单位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各项举措落实到位、执行到位,让群众和企业切实享受到法治化营商环境带来的红利和便利。”张雪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