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全区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开展以来,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会议精神,锚定“四件大事”“四个确保”,聚焦“四个创建”、聚力“四个走在前列”,创新体制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为推进全区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纪律作风保障。
日前,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委员、政治部主任陈京涛告诉记者,截至今年10月底,679项政务督查任务清单,已完成501项,正在推进178项。
在进一步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工作中,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各项部署要求,认真履行区党委依法治藏办职责,谋划依法治藏年度重点任务,推动全区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研究起草全区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扎实组织开展我区第三批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加快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藏医药高质量发展条例、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的立法进度,完成自治区级行政执法部门权责清单合法性审查,部署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行政复议质量提升年等各项重点工作,在护航改革、推动发展、保持稳定中彰显依法治藏成效。
紧紧围绕法治西藏建设工作要求,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成功举办“法治人物”“法治新闻”颁奖典礼,探索建立群众法治“订单”、职能部门“接单”、普法办“督单”的“三单”普法模式,深入开展自治区“八五”普法中期督导评估工作。以标准化规范化法治化为目标,深入开展戒毒工作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依法完善自治区社区矫正委员会工作机制,监管安全基础进一步筑牢,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
自治区司法厅党委聚焦司法行政主责主业,制定西藏自治区“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第一期“服务实体经济 律企携手同行”法律培训,持续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目前,全区189家民营企业与72家律师事务所建立合作关系,共参与145名律师。挂牌建立254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全区各级法律援助部门共提供各类免费咨询服务30421人次,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5164件,受援群众7573人,为受援人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5445.64万元,其中为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3059.83万元。
制订西藏自治区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方案及创建评定指标,深入开展新时代“枫桥式司法所”创建评定工作,设立673个司法所,服务辐射全区697个乡镇(街道)。截至9月底,全区司法所指导和直接参与化解矛盾纠纷2576件,摸排纠纷线索37400余件;开展普法宣传11200余场次,受教育面达157.2万余人次;指导制定村规民约900余件,为基层党委、政府提供法律建议114条,解答群众法律咨询11700余人次,受理法律援助申请329件。
严格落实预释放人员信息核查反馈机制、刑释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机制和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截至目前,衔接率和安置帮教率均达100%。加强与公安、民政、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切实落实刑释人员帮扶救助管理责任,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困难问题,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
持续落实暖警爱警措施,常态化慰问自治区司法厅系统因公牺牲干部家属、在档困难职工和去世职工遗属、遗孤以及劳模、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完成区司法厅制氧站微压氧舱项目,为干部职工提供免费氧气灌装和氧疗服务,举办区司法厅系统第六届“金剑杯”干警职工运动会,组织退休受衔干警开展着警礼服拍纪念照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职业凝聚力、向心力。
按照“改进执法司法作风、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活动要求,在全区监狱戒毒系统开展岗位大练兵大培训活动,全面增强民警队伍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今年以来,共组织1308人次干警职工参加学习教育培训活动,持续开展了全区监狱戒毒系统业务技能比拼竞赛、实弹射击以及队列考核等活动。岗位大练兵大培训活动,为全区监狱戒毒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的业务能力保障。
自治区司法厅相关负责同志表示,下一步,将按照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继续改进作风狠抓落实,为我区长治久安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