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哪些收入属于公共收益?”“我们小区的公共收益有多少?”“公共收益都用在哪里?”……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小区公共收益越来越多,但由于部分小区公共收益账目不公开、不透明,成了一笔“糊涂账”,使之成为小区物业纠纷的导火索之一。那么,小区公共收益到底包含哪些款项?这笔资金又该如何管理和使用呢?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拉萨市的部分小区,并采访业主、物业公司了解相关情况。
【走访】
收支情况未公开
部分业主对公共收益不甚了解
近日,记者来到位于拉萨市柳梧新区的海亮祥云华府小区发现,该小区几乎每个单元楼的电梯和楼道内,都安装上了平面或电子广告牌,广告内容涉及生活用品、房地产、保健品等多类产品,甚至小区内的绿地旁也立起了大大的广告牌,刊登着不同商家的广告。海亮祥云华府小区业主洛先生告诉记者:“我们小区很多地方都设置了广告牌,这些广告收益属于公共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但物业从未公开过收支情况,我们也不知道这笔钱用到哪了。”
同洛先生一样,家住拉萨市城关区万利嘉园小区的周女士同样也不了解小区的公共收益。她告诉记者,小区靠近太阳岛国际城农贸花鸟市场,周边有很多餐饮、娱乐场所,不少市民在附近消费时会将车辆停放在小区内。“外来车辆在小区内停车,需要缴纳停车费,这笔收益应该归业主所有,但物业从未告知过业主,具体收了多少钱我们也不清楚。”周女士说。
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小区车库出入口处的道闸栏杆、走廊、电梯、地面停车场、广场空地等地,都能通过不同方式产生公共收益。有不少业主向记者反映,小区的公共收益究竟有多少、具体用在哪里、如何使用的,这些问题大家都很关注,但从物业服务公司得到的答复总是语焉不详,因此,不少小区的公共收益就成了一笔“糊涂账”,也成为业主们的一块“心病”。
【回应】
物业公司代为管理
公共收益用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
《民法典》第943条规定“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物业公司必须向业主定期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进行报告。”但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只有少数物业公司向业主公开了公共收益的收支情况。对此,不少物业公司都表示,虽然未公开小区公共收益,但收益款项大多都用于小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小区宜居环境。
走访中记者发现,海亮祥云华府、南岸天都、海亮颇章、海亮天城等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都为西藏海亮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目前这4个小区均未公开公共收益情况。该公司总经理杨先生表示,小区内部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电梯轿厢广告、户外广告、小区内租赁的摊位收益等,款项主要用于小区内部基础设施维护、绿化维护等。“这四个小区目前没有成立业委会,小区公共收益由物业公司代为管理。由于小区入住率不高,物业费收缴率低,导致我们在小区各类设施维护、草地树木养护方面都存在资金难题,因此只能用公共收益的钱款来承担这些开支。”杨先生说。
这样的说法得到了另一小区物业经理李先生的认可,他告诉记者,由于一些小区交房时间、业主入住时间不同,当公共区域出现问题需要大修时,很多业主都不愿意承担这笔费用,因此只能用公共收益来垫付。“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去申请专项维修资金,耗时太久会影响业主的日常生活,所以我们就会从公共收益中支取款项进行维修。”李先生说。
【解读】
收益明细应公开
业主对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
从占用小区属于业主共有的道路、场地带来的停车费用收益,到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再到使用小区公共区域出租的收益等,公共收益在许多小区都会客观存在,且受法律保护。西藏索泰律师事务所主任、拉萨市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索朗坚才表示,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并且“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小区公共收益主要包括小区公共区域的广告收益、停车费收益、出租的摊位收益,球场、活动等公共配套设施的经营收入以及通信运营管理费、公用房租金等。《民法典》明确规定这些收入都归业主所有。”索朗坚才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业主共有部分权属”一般由业主委员会来管理,公共收益分配是给所有业主,还是用于小区建设,都应该由业委会或者全体业主共同决定。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物业管理条例》也明确了业主对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如果物业管理存在不合理现象,业主可以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公开共用部分的使用和收益情况,或者请求对公共区域的收益进行分配。” 索朗坚才说。
记者手记
公共收益 不该是笔“糊涂账”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多数小区公共收益都由物业服务公司代为收取管理,但物业服务公司并没有对公共收益进行公示,使得很多业主对收益去向不甚了解。这不仅损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也引发了小区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之间的矛盾。因此,物业服务公司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及时、主动公开公共收益的收支账单,不要让公共收益成为“糊涂账”,切实保障业主对小区公共收益享有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协调好业主与物业之间的关系,避免产生新的管理难题。此外,广大业主也应该支持物业服务公司的工作,遇到问题及时沟通,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和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