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 ——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 2024年07月31日

自最高检部署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以来,日喀则检察机关结合本地实际,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以检察履职增进民生福祉,将检察为民“大情怀”落实落细到检护民生“微实践”,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府检”联动,健全机制,促进依法行政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在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中的职能作用,做好行政检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及非诉执行工作的有效衔接配合,助力化解行政争议;与日喀则市政府联合印发《日喀则市人民政府 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实施意见》,积极构建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新型府检关系,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依法行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为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行政检察融合监督优势,着力破解相对不起诉案件后续行政处罚所存在的“不刑不罚、应移未移、应罚未罚”等问题,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制定《关于加强行刑检察线索移送推进行刑反向衔接及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联合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等单位出台《日喀则市市场监管领域行刑双向衔接和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协作工作办法》,确保工作落地见效。

积极发挥司法为民的特色和优势,不断创新办案理念,推动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发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民事检察和未成年人检察等职能优势,加强内部线索移送,前移司法救助关口,确保实现各业务部门移送救助线索全覆盖,推动形成司法救助“一盘棋”局面。同时,把司法救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青少年维权、妇女权益保障等相结合,建立健全线索移送和协作救助机制,拓宽救助渠道,对符合条件人员迅速启动程序,及时进入司法救助环节,不断将司法救助工作做深、做实、做细。今年以来,日喀则检察机关已开展司法救助18人次,发放救助金55.35万元,以检察力量护航乡村振兴,彰显了司法为民殷殷真情。

“支持起诉”,保护特殊群体合法权益

聚焦强化协作凝聚工作合力,日喀则市人民检察院与市总工会会签《“工会+检察院”劳动者权益保障协同工作机制》,针对各部门职责建立线索移送、共组联络、法律援助等机制,形成支持起诉合力,为弱势群体依法维权开辟了新渠道。

聚焦保护弱势群体利益,办理民事支持起诉类案件47件,为弱势群体挽回损失90.67万元。在参与根治欠薪专项行动中,桑珠孜区、康马县、亚东县、谢通门县等县区检察院开展调查取证后,运用“支持起诉+引导和解”办案模式,积极帮助农民工追回工资。

聚焦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萨迦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首例现役军人维权民事支持起诉案时,以“支持起诉+庭前调解”的形式,帮助现役军人拿到医疗费、残疾赔偿金13.03万元。

聚焦养老安全,岗巴县等6个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最高检“十一号检察建议”,对养老机构安全保障制度工作存在的漏洞等,向有关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并开展老年人防诈骗等法治宣传。

聚焦未成年人保护,持续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制度,向公安机关移交疑似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线索51起,联合公安、教育等部门对2023年全市新入职的987名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充分发挥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作用,开展“预防校园欺凌 点亮平安成长路”宣传月和“家教伴成长 协同育少年”之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周活动,与团市委、市教育局联合举办“检教团同行 共护青少年成长”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未成年人“两法”知识竞赛,以检察力量凝聚“六大保护”合力。

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好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

持续开展“亚洲水塔”“珠峰保护”“守护年楚河”等专项监督活动,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305件,立案272件,诉前磋商审结136件,提出检察建议82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

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5亩;督促清除处理违法堆放的各类生活垃圾1.52吨,督促回收和清理生产类固体废物3吨;督促收回国家财产297.08万元。

聚焦英烈保护领域,把构建“一体化”工作机制作为带动“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的重要抓手,对全市9座烈士陵园内的墓碑文字、墓冢、烈士档案、环境卫生、消防器材等方面进行全面细致的实地走访,受理线索4件,立案4件,磋商2件,提出并被采纳检察建议2件,邀请“益心为公”志愿者共同对日喀则烈士陵园开展“回头看”活动,以检察公益诉讼之名捍卫英烈荣光。

聚焦个人信息保护,依法办理个人信息安全领域案件线索55件,立案38件,磋商10件,提出检察建议17件。

针对履职中发现的菜市场部分商户、商超在肉类生鲜区仍在使用“生鲜灯”的问题,通过立案调查、同相关行政机关进行磋商等手段,推动市县两级同步整治“生鲜灯”乱象问题,切实守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