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关于探索建立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来,拉萨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围绕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求,依法能动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责,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加大力度,突出办案质效
2023年以来,拉萨检察机关把生态环境检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始终坚持保护好冰川、江河湖泊、森林草原及自然保护区等,落实好“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警长”机制,积极实施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亚洲水塔”专项活动,共摸排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线索401件,立案272件,磋商结案39件,发出检察建议46件。
拉萨检察机关以湿地保护为重点,积极摸排涉湿地保护案件,共摸排案件线索3件,通过监督,封堵排污口1处,解决污水外溢问题1处;加强河、江、湖、水库等生态环境保护,以拉萨河为主、以各支流为重点,对河道固体废物污染、占用河道等问题进行监督,共摸排涉及拉萨河及其支流河道固废污染、侵占河道、河道排污等案件线索48件,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清理河道垃圾47吨,清理河道60余公里、水域面积40余亩,拆除河道旱厕1处,封堵河道排污口3处,清理砂石场余料3处;加强水源地保护,共摸排涉水源地线索3件,通过监督,规范围栏7处,修复公示牌4处;加强地下水资源保护,共摸排地下水资源线索2件,通过监督,督促相关行政机关责令整改并作出行政处罚。
此外,加强涉野生动物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向法院提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判决赔付修复生态费用72913.5元,承担义务护林公益劳动87个月。
加强协调,建立互动机制
近年来,拉萨检察机关加强与各单位协作配合,建立良好协作配合机制。与拉萨市生态环境局沟通协调,会签《拉萨市人民检察院拉萨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在检察公益诉讼中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围绕拉萨河流域生态环境,与那曲市人民检察院签订《拉萨河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协作机制》。
据了解,依托上述机制,拉萨检察机关完成线索移送10余件,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完成辅助办案10余件,参与磋商、研讨5次;完成拉萨市“河湖长(林长)+检察长+警长”协作机制,助力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受理涉生态环境公益诉讼线索313件,立案207件,取得良好成效。
同时,严格落实人民群众参与制度,在办案过程中积极邀请涉案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益心为公”志愿者和人民群众参与案件各环节,通过人民群众参与、协助、见证公益诉讼案件办理,使公平正义在群众心中可见可感。
聚焦难点,加大宣传力度
为解决检察公益诉讼线索发现难、成效跟进难等突出问题,近年来,拉萨检察机关加强公益诉讼法律宣传工作,结合“四下基层”送法进村、法律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宣传,发放藏汉双语公益诉讼宣传手册1900余份,创新制作检察公益诉讼宣传册、拍摄公益诉讼宣传片。
同时,认真落实“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工作,招募志愿者100余名。通过宣传,群众举报案件数60余件,同比增长10余倍,组织“益心为公”志愿者参与案件质效评估问卷调查70余人次,均得到肯定答复。
近年来,拉萨检察机关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找准公益诉讼工作切入点、着力点,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2023年以来,拉萨检察机关围绕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坚持以助力市政设施保护、国有财产保护、安全生产保护、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卫生保护、筑牢生态法治屏障等重点任务,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551件,立案278件,制发检察建议57份,取得了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