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西藏无障碍环境建设 2024年09月09日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残疾人事业发展,强调要对残疾人群体格外关心、关注。无障碍环境建设作为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一环,是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必要措施。受地理环境、历史和经济发展影响,西藏无障碍环境建设起步较晚,虽然实现了“有”的目标,但离“优”还有差距。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发展,是西藏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应有之义。

一、西藏无障碍环境建设现状

自1990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颁布以来,西藏残疾人保障事业逐渐得到发展。“十四五”规划以来,西藏依据《“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精神,制定《西藏自治区“十四五”时期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及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残联等部门从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城乡现代化治理水平、保障残疾人和老年人权利、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等角度,加大了无障碍设施建设、无障碍环境营造力度,在交通出行、家庭无障碍改造、信息无障碍建设等方面,为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出行与社会融合提供了便利,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的权利。

交通出行无障碍。城市主干道盲道基本全覆盖,公共建筑、大型商场、银行、机场、车站、政务中心等场所配备了无障碍通道、无障碍卫生间、无障碍停车位等基础设施。乡镇新建的便民服务中心、村委会(党群服务中心)等公共服务机构在出入口设置了无障碍通道和安全扶手。首批残疾人无障碍公交车于2021年在拉萨市投入运营,车内配备了无障碍通行踏板、残疾人专座、轮椅锁轮器等专用设施。城区公交车实现双语播报。

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十四五”期间,在全国率先实施每户3.5万元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项目,不少于500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共享了此项红利。截至2023年,全区七地(市)完成1047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其中,拉萨市71户、日喀则市125户、昌都市267户、林芝市220户、山南市137户、那曲市162户、阿里地区65户。通过居家环境无障碍改造,在卫生间安装了坐便器、浴凳、安全扶手,厨房安装了闪光开水壶、煤气泄漏报警发声装置,对采光、电线进行了重新规划和布置,改善了黑、脏、乱、危的居住环境,提升了残疾人生活质量。

信息建设无障碍。面对“数字鸿沟”问题,政府网站进行了全站适老化与无障碍环境改造,针对老年人、视障、听障等群体的使用习惯和办事需求,增设预约帮办代办、大字体、内容朗读、字幕辅助等无障碍服务。西藏图书馆设置了视障阅览室,相继开展“盲人知识竞赛”“盲人摸读比赛”“无障碍电影播放”等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这些服务助力解决了残疾人、老年人上网“看不见”“听不清”“不好操作”等问题,让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成为新时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的参与者、实践者、推动者和受益者。

二、西藏无障碍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

部分已建设施欠缺人性化、通用设计理念。新建的公共建筑、改造的老旧小区基本满足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无障碍建筑规范强条,但已建设施欠缺人性化、通用设计理念。医院、小区的无障碍通道较陡,轮椅出行困难;电梯、无障碍通道入口过窄,轮椅不能通过;卫生间安全扶手过低,不便起身;一些盲道被下水井盖、球形石头路桩、花坛等公共设施占用,有些甚至是“断头路”,给残障人士带来新的不便。

政府占主导,其他治理主体参与度低。从全区无障碍环境建设实践来看,主要依赖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委、公交公司、市政管理等政府机构和各级残联部门的推动,呈现出政府职能部门唱独角戏的现象,而企业、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积极性不高,个人特别是残疾人主人翁意识不强,参与度较低。

公众对无障碍环境认知度不高。普通公民包括城市建设者和管理者缺少无障碍理念与知识,对盲道、无障碍洗手间、轮椅坡道识别度较高,但对无障碍出租车、无障碍社区服务、无障碍旅游等了解不够,认为无障碍环境仅为残疾人服务,对普及发展公共设施和便利个人生活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三、西藏构建无障碍环境体系的对策建议

构建无障碍社区环境,融入通用设计理念。为有效应对“老龄残疾化和残疾老龄化”难题,西藏应积极探索“养老+助残”模式,依托社区养老服务站的康复训练室、文体活动室、日间照料室等设施,为残疾人和60岁以上老年人提供精准的助餐、助浴、就医、居家护理、紧急救助等温馨服务。同时,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无障碍设施设计、无障碍社区创建过程中,各部门、机构应以所有人为服务对象,融入通用设计理念,从无障碍设施到无障碍环境体系,遵循安全、可及、系统、普适的设计原则,将人文关怀放在核心位置,使资源、设施等得到最大程度利用。

增强各部门协调、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养护维修。各级行政部门、公共服务机构应明确职责、权限,完善各自领域内的无障碍实施细则,严格执行无障碍设施设计标准,为无障碍设施的新建和改造提供明确依据,提升无障碍设施的实际使用率。同时,积极改善管理滞后局面,形成各部门通力协作、相互配合的良好氛围,及时养护、维修损坏的无障碍设施,跟踪反馈无障碍设施的使用情况。在拉萨市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行动中,拉萨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团市委和市残联三家单位联合开展的“占用盲道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激发社会治理主体积极性。政府应制定地方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依法规范无障碍建设,从顶层设计到政策倾斜为企业、社会组织提供制度保障,充分调动各方力量,投入无障碍环境建设。企业、社会组织应主动抓住无障碍环境建设发展契机,研发无障碍产品、设施,增强无障碍社区服务能力。公众作为社会建设和社会治理的直接受益者,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感受最直接,建设部门应充分听取公众特别是残疾人群体的意见,动员他们参与其中、建言献策,接受建议和监督;公众也应拥有主人翁精神,支持无障碍环境建设。

加大宣传,更新公众无障碍观念,提高无障碍意识。其一,明确宣传对象。普通民众、公务人员都是宣传对象,应积极发挥其关爱残疾人群体、服务社会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基层组织宣传无障碍环境的积极性,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无障碍环境建设的良好氛围。其二,增强法治宣传力度。以依法治藏为契机,向社会宣讲无障碍环境建设相关法律法规的基本内容,充分认识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深刻体会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性。其三,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多渠道、多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利用新媒体平台宣传无障碍环境建设的成绩、工作亮点、创新点,普及无障碍通用设计理念。其四,更新无障碍观念。树立无障碍环境建设不仅有益于残疾人和老年人等人群,还可以产生社会效益、造福所有人的观念,向公众介绍无障碍设施的作用及其正确使用方式,更新认识,从而自觉保护、爱惜无障碍设施,提高普及率和使用率。

本文系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青年课题(项目编号:24EDCDD3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西藏自治区社会科学院刊物编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