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物价 兜底线 优结构 推改革 促消费 ——我区深入推动保供稳价工作 2024年10月31日

近期,自治区统计局公布数据,2024年上半年,我区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395.59亿元,同比增长3.8%。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2.6%,今年以来首次实现正增长。居民消费价格保持平稳。今年6月,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比全国平均水平高0.2个百分点,增速已连续3个月保持在正区间运行。

物价稳定,事关民生福祉,也事关经济大盘。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也是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部署、推进“四个创建”的攻坚之年,我区物价部门按照相关工作部署,稳物价、兜底线、优结构、推改革、促消费,重要民生商品、能源安全和人民生活得到有效保障,彰显了经济的强大韧性。

今年7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同比上涨0.4%,涨幅与上月持平,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1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0.6%,农村上涨0.3%;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0.6%,服务价格持平。7月,我区居民消费价格环比上涨0.1%,与6月相比,由负转正,较全国平均水平低0.4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0.2%,农村上涨0.1%;食品价格下降0.1%,非食品价格上涨0.2%;消费品价格上涨0.1%,服务价格上涨0.3%。截至目前,居民消费市场供给充足,价格总体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实现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以内的既定目标任务。

“自治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协同联动,今年以来,围绕畅通生产、流通、消费等多个环节,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等作用,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多种手段,制定出台了各项稳控物价的具体举措。”对于今年如何稳物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价格处负责人介绍说。

“米袋子”“菜篮子”“果盘子”,事关千家万户。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密切跟踪粮油肉菜蛋果奶等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变化,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及时掌握和捕捉市场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提出调控市场、稳定价格的着力点和主要措施建议。特别是在重要节日期间,加密价格监测频次,第一时间掌握市场价格动态,按照“突出重点、适当倾斜、保障供应、平抑物价”的原则,根据市场需求,及时开展自治区级储备肉投放活动,有效保障节日期间肉类市场供应,及时平抑市场价格。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牢牢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价格收费热点问题,充分发挥价格监管职能,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大力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开展清费治乱,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坚持开展节日市场大检查,维护市场价格稳定;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实施一系列价格和收费的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了价格违法行为,维护了市场价格秩序。

经过多年市场价格改革的探索、实践和积累,我区已逐步建立健全了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粮食价格调控机制、政府储备猪肉调节机制、价格异常波动预警机制、价格应急监测机制、价格信息发布机制和部门协作联络机制,基本建成权责清晰、反应灵敏、协同高效的价格调控机制,并有效应用于市场价格调控中,增强了价格调控能力,保障了市场价格的基本稳定。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持续密切关注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食品价格指数变化,认真执行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达到启动条件后,第一时间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及时足额向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等各类保障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生活不因物价上涨而受影响。同时,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围绕价格舆情热点、焦点、风险点,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整合各方资源,及时发布价格政策措施和价格政务信息,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正面引导,营造良好价格舆论氛围。

“我区在建立完善价格机制、做好民生商品保供稳价、严格规范市场秩序的基础上,创新机制、稳定预期、加强监管,始终兜牢民生底线,保障了物价平稳运行,也切实提高了群众的获得感。”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

能源是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命脉,能源体制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加快推进能源、交通等领域体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完善基于市场竞争的价格形成机制是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了推进水、能源、交通等领域价格改革,优化居民阶梯水价、电价、气价制度,完善成品油定价机制,无疑将促进电力、天然气、成品油等重要能源品类基于市场竞争机制的价格结构体系加快形成。

为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不断深化电力、能源、交通等领域体制机制改革,更好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重点加快完善基于市场竞争的价格形成机制,依靠制度优势和保供稳价组合拳,实现价格总体稳定在合理区间。

电价形成机制不断理顺。我区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全区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引导降低社会用电成本的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适当上调平价新能源上网电价、逐步统一昌都电网电价、完善居民阶梯电价、优化一般工商业分季节电价、调整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居民、工商业用户综合降幅分别达13%、14%,预计每年分别降低居民、工商业用户用电成本约1.19亿元、2.84亿元。政策执行以来,对引导用户调整用能时序、改善用电习惯,实行削峰填谷,缓解电力保供压力,有效降低用户综合用能成本,保障区内电力安全可靠供应,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枯水期,居民执行阶梯电价后,达到第三阶梯(枯水期)用电标准的用户占比由之前的31.49%降低至21.5%,每月节约居民用电成本约32.88万元,居民用户节约用电习惯初步建立;大工业峰谷分时电价执行后,日内时段最高负荷和最低负荷差值由之前的32.39万千瓦降低至22.54万千瓦,负荷曲线更趋平滑,每月节约大工业用户用电成本约120.75万元,削峰填谷作用初步显现。进入丰水期后,居民执行倒阶梯电价累计节约用电成本0.42亿元,大工业执行低谷、深谷电价累计节约用电成本2.35亿元。

成品油价区价差大幅下调。为扎实推动解决成品油销售价格地区差异过大问题,2022、2023年自治区两次下调昌都、阿里成品油地区间价区价差,昌都、阿里92号汽油与拉萨价差由原来每升0.91元、1.28元,下降至每升0.19元、0.39元,降幅达79%、68%,预计每年可为昌都、阿里消费者减少购油支出约1.21亿元、0.67亿元,切实缓解了成品油销售价格地区差异过大问题,为推动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出了贡献。

民航票价推行优惠政策。为优化全区人民群众出行方式、降低出行成本,有效解决民航票价过高、航班频次不稳定、一票难求等问题,促进我区航空市场培育、民航业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根据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2019年起我区实施民航旅客运营票价优惠政策,对全区广大群众、干部职工以及游客团体乘坐的区内支线和进出藏航线机票实行半价优惠政策。随着优惠政策的持续深化,优惠对象范围不断扩大,涵盖身份证为“54”开头、持区内户口人员、全区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和10人及以上游客团体;签约航空公司增加至西藏航空、西部航空、成都航空、重庆航空、祥鹏航空、四川航空、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共8家;政策执行时间延长至2025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享受优惠政策干部群众超80万人次,惠民让利资金超8亿元。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相关负责人说:“展望未来,我区有充足的政策空间,有强大国内市场支撑,我们有信心、有底气、有能力保障物价平稳运行。”